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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学科建设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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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学科建设设备购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中医药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0:1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齐俭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18388-315
采购单位辽宁中医药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3120717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918388-315
附件:
附件1学科建设设备项目谈判文件(10.28).docx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学科建设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1-10-28 至 2021-11-04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学科建设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学科建设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52548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学科建设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00.00
最高限价(元):79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且采购的设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包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0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联系方式: 024-31207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15
邮箱地址: 7942140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
电  话: 024-31918388-315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