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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委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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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委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南澳县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7日 15: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07日至2021年04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预算金额¥139.2097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单位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黄花山水库旁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56411759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4-88866333

 

项目概况

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委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9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H021B002

项目名称: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委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2,097.2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委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2,097.2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环境保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92,097.20 1,392,097.2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委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委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响应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类别须包括垃圾运输类)》或《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业务范围须包括垃圾运输)》。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7日至2021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
① 中岛路两侧及沿线观景台保洁(中岛路森林公园管委辖区路段,长度9公里,中岛路路面及路肩两侧各1.5米范围内(含绿化带和边沟)、前收费卡口旅游厕所、管委停车场、明代烟墩遗址停车场、中岛路X057线沿路观景台及周边卫生保洁);② 环岛路保洁(大桥出路口迎宾广场至金东海护林站环岛公路两侧及观景台环卫保洁,长度4公里,环岛公路路肩两侧各1.5米范围内(含绿化带和边沟)垃圾杂物清理转运);③ 大尖山、九尖山景区(大尖山、九尖山范围内和大尖山旅游公厕垃圾杂物清理);④龟埕公厕旁步道(龟埕管理房至后烟墩自然村,长度0.5公里,路面及路肩两侧各1.5米范围内(含绿化带和边沟)垃圾杂物清理转运);⑤ X057支线保洁(金交椅路口至大尖山路段长度1.8公里路面及路肩两侧各1.5米范围内(含绿化带和边沟)垃圾杂物清理转运);⑥ 垃圾转运(公园大门(西阁后)、水库坝、消防大队路口、管委收费前卡口、管委停车场、前烟墩村口、后烟墩自然村、明代烟墩遗址(后烟墩村口)、龟埕转运站、麒麟穴停车场(麒麟穴村入口)、状元地停车场、崩坎村道入口、金交椅、后收费卡口、启航广场、长山尾妈祖、田仔地质公园、大船澳村、中岛路X057线沿路观景台等)以上概况如与实际情况不附,以实际情况为准。
2、服务期限:1年。
3、服务内容:环卫保洁及垃圾转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1,392,097.20元/年,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7,043.83元/年,最高限价金额包括所提供服务的人工、设备、耗材、杂费、管理费和税费等费用,采购人不接受响应报价外的任何其他费用,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二、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黄花山水库旁

联系方式:1355641175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0754-8886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0754-88866333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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