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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岛现有新产生垃圾分选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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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湄洲岛现有新产生垃圾分选处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秀屿区湄洲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莆田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9日 21: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凤办筱塘居委会学园路68号A幢1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凤办筱塘居委会学园路68号A幢101室)
预算金额¥29.778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项目联系电话18965593632
采购单位秀屿区湄洲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1395952811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凤办筱塘居委会学园路68号A幢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蔡18965593632
附件:
附件1莆田市湄洲岛现有新产生垃圾分选处理服务项目.docx

项目概况

莆田市湄洲岛现有新产生垃圾分选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凤办筱塘居委会学园路68号A幢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正辉【2021】采购0701

项目名称:莆田市湄洲岛现有新产生垃圾分选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78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778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97783      磋商保证金:0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承包期限

允许

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

1-1

莆田市湄洲岛现有新产生垃圾分选处理服务项目

90天

详见文件第三章

297783

合同履行期限: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履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最新一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情况说明 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至 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凤办筱塘居委会学园路68号A幢101室)

方式:报名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凤办筱塘居委会学园路68号A幢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凤办筱塘居委会学园路68号A幢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①上门报名: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填写投标项目名称)。

②网上报名:发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填写投标项目名称)的扫描件发至邮箱18950787399@qq.com。

③报名时间:2021年0709至 2021年0719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2、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缴纳账号: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名

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

账号

935004010011565681

退保证金手续: 0594-5086838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帐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注:投标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缴纳账号: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

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湄洲支行

账号

904041401001000003380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秀屿区湄洲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        

联系方式:陈先生13959528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凤办筱塘居委会学园路68号A幢101室            

联系方式:小蔡18965593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电 话:  1896559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