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有害垃圾处理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10日 20:3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6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崔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651688-705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8363933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7651688-68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095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1GZ02ZC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有害垃圾处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2021年有害垃圾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11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更正为:“2021年有害垃圾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25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6月11日14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更正为:“2021年6月25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联系方式:020-8363933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020-87651688-705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