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公共地段病媒消杀药品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公共地段病媒消杀药品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4-00087
项目名称:于洪区公共地段病媒消杀药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00
| 序号 | 剂型 | 主要成分 | 含量 | 规格 | 数量 |
| | | | | | |
| 1 | 颗粒剂 | 吡丙醚 | ≥0.5% | 0.5公斤/袋 20袋/箱 | 1300公斤 |
| 2 | 悬浮剂或微囊悬浮剂 | 高效氯氟氰菊酯 | ≥5% | 0.5公斤/瓶 20瓶/箱 | 1500公斤 |
| 3 | 悬浮剂 | 高效氯氰菊酯+残杀威 | ≥15% | 0.5公斤/瓶 20瓶/箱 | 650公斤 |
| 4 | 毒饵 | 溴鼠灵 | ≥0.005% | 0.5公斤/袋 20袋/箱 | 4000公斤 |
| 5 | 烟剂 | 高效氯氰菊酯 | ≥3% | 0.5公斤/瓶 20瓶/箱 | 4000公斤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三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三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开标时,供应商尽量自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报价。2.供应商须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河路8号
联系方式: 024-25308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6-39号中粮广场F座2114
联系方式: 024-81231233转804
邮箱地址: lntmzb@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75830188000209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磊
电 话: 024-81231233转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