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1.任务区内116幅1:10000 DLG更新及入库(除等高线、高程点、境界要素外)。
2.编写实施方案、专业技术设计书(设计书需进行专家评审)。
3.项目成果通过过程质量检查和最终成果质量检验。
4.编制检查报告、工作报告和技术总结。
5.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的其他工作。
提交成果:
1.DLG数据成果。
2.文档资料,包括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首件产品验证报告、技术总结、工作报告、检查报告等。
3.按项目设计书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成果。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GB/T 13989-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2)GB/T 14268-200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规范》;
(3)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4)GB/T 13977-2012《1:5000、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5)GB/T 13990-2012《1:5000 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6)GB/T 33177-201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5000 1:10000地形图》;
(7)GB/T 33462-2016《基础地理信息1:10000地形要素数据规范》;
(8)GB/T 20257.2-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 部分: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
(9)GB/T 20258.2-201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2 部分1:5000 1:10000比例尺》;
(10)GB/T 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11)GB/T 39608-202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元数据》;
(12)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3)GB/T 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4)《辽宁省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DLG入库数据生产规定》(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发布,2021年修订);
(15)CH/T 9006-2010《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更新规范》;
(16)CH/T 3006-2011《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
(17)CH/T 2009-20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18)CH/T 9009.1-2013《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第1部分:数字线划图》;
(19)CH/T 3007.2-2011《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测图规范第2 部分:1:5000 1:10000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
(20)CH/T 3008-2011《1:5000 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解析测图规范》;
(21)CH/T 1015.1-200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 生产技术规程第1 部分:数字线划图(DLG)》;
(22)CH/T 100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23)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24)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25)CH/T 1025-2011《数字线划图(DLG)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26)CH/T 1034-2014《测绘调绘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27)本项目设计书、项目补充技术说明;
(28)甲方其他技术需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供应方按照采购方的需求提供相应服务,提供的服务满足项目成果的质量要求。项目成果须满足项目设计书及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确保提交成果质量合格,合格率100%。供应商应严格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产品质量检查遵循“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原则。两级检查分别为过程检查(一级检查)、最终检查(二级检查)。应规范填写检查记录,撰写检查报告。
2.各供应商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须遵循国家安全法、劳动法、《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本项目人身财产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及资料成果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设定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兼任安全监督员;须开展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供应商须配备安全生产相关防护设备,外业生产须配备反光警示服,工作车辆须配备安全防护工具。
3.本项目成果属于涉密数据,各供应商须重视数据安全及备份工作,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政策及技术支持单位保密规定,配备必要保密设备。相关要求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安全保密管理的通知》执行。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
交付时间: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将实施方案和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技术支持单位备案。
2.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首件产品生产并通过验证。
3.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地形图生产,10月30日通过成果质量检验。
4.2021年11月30日前,配合甲方进行项目验收,同时完成成果汇交。
付款方式及条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项目总价款的40%。完成首件产品生产并通过验证之日起 30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项目总价款40%。自成果检验合格之日起 30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项目总价款20%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条款确定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项目测绘成果通过政府采购确认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过程质量检查和测绘成果质量检验。
2.完成项目检查报告、工作报告和技术总结编制。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应编制实施方案和专业技术设计书,并将实施方案和通过专家评审后的专业技术设计书报项目技术支持单位备案。
2.供应商生产的测绘产品未通过项目质检单位的质检,再次报验的测绘产品质检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