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2年审判辅助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12日 15:3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1月05日 14:30 | ||
| 开标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层) | ||
| 预算金额 | ¥7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金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95213251 |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盐池县文化西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3-660132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9521325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005042
项目编号: NXFZ-2021-ZC013
项目名称: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2年审判辅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7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8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2年审判辅助服务项目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1 | 盐池县人民法院采购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审判辅助服务及网络运维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情,详见招标文件。 | 78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8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期满后对档案文件质保期限为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承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政采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12-12 15:25:04 至 2021-12-17 17:3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05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后果自行承担。2、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件发送至我公司163邮箱:xiao_wjpeng或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层)进行报名登记。 注:(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邮箱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2)投标人邮箱报名时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事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再次联系发放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池县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 盐池县文化西街
联系方式: 0953-6601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楼
联系方式: 18695213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关向燕
电话: 0953-660132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金鹏
电话: 18695213251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 |
|---|
| 服务类公开--盐池县人民法院2022年审判辅助服务---12.12定稿.pdf |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