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绿色矿山评审及实地核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绿色矿山评审及实地核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8589
项目名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绿色矿山评审及实地核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5,000.00
最高限价(元):225,000.00
(一)完成2021年绿色矿山评审及实地核查任务1包,评估矿山企业10家。政府采购支出22.5万元。
(二)需要执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辽宁省绿色矿山考评标准体系》。
(三)完成第三方评估报告,成果质量符合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考评标准,评估结论真实可靠有效。
(四)采购标的分为5个包,每个包10家矿山企业。实施时间:2021年6月上旬至9月底,实施地点:辽宁省。
(五)满足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相关要求;2021年9月底交付成果;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六)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七)第1包需要完成第三方评估并协助完成核查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25,000.00
最高限价(元):225,000.00
(一)完成2021年绿色矿山评审及实地核查任务2包,评估矿山企业10家。政府采购支出22.5万元。
(二)需要执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辽宁省绿色矿山考评标准体系》。
(三)完成第三方评估报告,成果质量符合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考评标准,评估结论真实可靠有效。
(四)采购标的分为5个包,每个包10家矿山企业。实施时间:2021年6月上旬至9月底,实施地点:辽宁省。
(五)满足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相关要求;2021年9月底交付成果;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六)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七)第2包需要完成第三方评估并协助完成核查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25,000.00
最高限价(元):225,000.00
(一)完成2021年绿色矿山评审及实地核查任务3包,评估矿山企业10家。政府采购支出22.5万元。
(二)需要执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辽宁省绿色矿山考评标准体系》。
(三)完成第三方评估报告,成果质量符合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考评标准,评估结论真实可靠有效。
(四)采购标的分为5个包,每个包10家矿山企业。实施时间:2021年6月上旬至9月底,实施地点:辽宁省。
(五)满足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相关要求;2021年9月底交付成果;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六)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七)第3包需要完成第三方评估并协助完成核查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25,000.00
最高限价(元):225,000.00
(一)完成2021年绿色矿山评审及实地核查任务4包,评估矿山企业10家。政府采购支出22.5万元。
(二)需要执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辽宁省绿色矿山考评标准体系》。
(三)完成第三方评估报告,成果质量符合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考评标准,评估结论真实可靠有效。
(四)采购标的分为5个包,每个包10家矿山企业。实施时间:2021年6月上旬至9月底,实施地点:辽宁省。
(五)满足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相关要求;2021年9月底交付成果;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六)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七)第4包需要完成第三方评估并协助完成核查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475,000.00
最高限价(元):475,000.00
(一)完成2021年绿色矿山评审及实地核查任务5包,评估矿山企业10家、成果省级汇总及实地核查。政府采购支出47.5万元。
(二)需要执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和<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辽宁省绿色矿山考评标准体系》。
(三)完成第三方评估报告,成果质量符合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考评标准,评估结论真实可靠有效。
(四)采购标的分为5个包,每个包10家矿山企业。实施时间:2021年6月上旬至9月底,实施地点:辽宁省。
(五)满足绿色矿山遴选第三方评估工作相关要求;2021年9月底交付成果;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六)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七)第5包需要完成第三方评估、成果省级汇总及实地核查任务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对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报告中涉及的内容真实性承担责任。 (2)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需求响应的能力。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如需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邮箱:lnmd@163.com,并电话告知,详情可拨打电话024-23416469咨询。}
2. 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届时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
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包括自行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
毒等),服从进开评审场地时的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实施,严格执
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包括履行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其基本信息、测量、
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
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等)。若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
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3. 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邮寄地址: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 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9:00 起至2021 年5月11日9:00 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派授权代表到达谈判现场参加磋商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文件的递交过程。
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5.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6. 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评标(评审)过程中,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不得启封、拆包。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7.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5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
联系方式: 024-31616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
联系方式: 024-23416469
邮箱地址: lnmd@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203841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雨桐
电 话: 024-2341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