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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中国吴店·光武故里特色小镇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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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吴店·光武故里特色小镇一期PPP项目
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8:05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 09:30
资格预审日期 2021年05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17671462350
采购单位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枣阳市吴店镇政府街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10-6726401
代理机构名称永业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绿地铭创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87944185

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中国吴店·光武故里特色小镇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3 17:06发布单位:永业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格预审日期:2021-05-18项目监管地:枣阳市|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中国吴店·光武故里特色小镇一期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枣阳市书院街财政局家属楼四号楼三单元30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19-420683-88-01-036264

2、采购计划备案号:枣采计备[2021]ZFC107C

3、项目名称:中国吴店·光武故里特色小镇一期PPP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9999.26(万元)

6、最高限价:39999.26(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吴店镇,用地面积577889.4㎡,主要建设内容位于白水寺景观大道与滚河交汇处附近,拟建设三个分区、一条景观大道和生态环境治理。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17(2+15)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满足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3)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出资比例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联合体协议须与报名时提交的保持一致,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上述所有条件中,单位负责人(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及投标。否则均按否决资格预审申请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资质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设计专项(或综合)甲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来承接过至少一个PPP项目(BOT、ROT、特许经营等)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亿元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上述材料即可;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4.财务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应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材料、授信额度证明材料等,累计额度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严重违约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以承诺函形式提交)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申请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的行为;4.没有严重拖欠员工工资或农民工工资行为;5.无重大法律纠纷和涉案风险、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包含查询网址、査询时间等内容结果截图(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5日2021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枣阳市书院街财政局家属楼四号楼三单元301

3、方式:

1.报名方式:申请人现场报名领取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经审核合格后报名有效。
2.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联合体申请人由牵头方提供);若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申请人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适用);
(5)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任意一方)近5年(2016年1月1日)来承接过至少一个PPP项目(BOT、ROT、特许经营等)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亿元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若为联合体申请人,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上述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包含查询网址、査询时间等内容结果截图(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并加盖企业公章。
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且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提交的证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3.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套,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内容。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投标。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枣阳市民主路27号市委党校四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05月18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吴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枣阳市吴店镇政府街38号

联系方式:0710-6726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业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绿地铭创11楼

联系方式:15587944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1767146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