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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网络运行维护升级改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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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网络运行维护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西安区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2日 22: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3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601室(30人)
预算金额¥4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雪寒
项目联系电话0437-3719955
采购单位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泰安大路16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84373055
代理机构名称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37-3719955

项目概况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网络运行维护升级改造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任务通知书编号LYXAZC2021-11-018,招标编号ZKGL-2021-LYCG1112

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网络运行维护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7万元

采购需求:1、采购范围:网络运行维护升级改造服务(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供货地点: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采购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3.4具备省级(含省级)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报名或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

方式:1注册及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未办理CA认证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1室办理CA认证或自行进行网上办理。取得 CA 认证后,登录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按照规定进行诚信库入库注册、报名,未办理 CA 认证及网上注册、报名的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取得 CA 认证后,登录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后,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在本项目报名界面点击“新增报名”后,点击“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下载免费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期限届满,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可顺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顺延期限另行公告。3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交易平台,通过“投标单位登录”进入相应页面,点击“答疑文件下载”下载答疑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文件一经公告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且潜在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答疑、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4在注册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4009980000

售价:CGHW20211109003001【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网络运行维护升级改造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费为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1室(30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2021年1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1室(30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金额为人民币0.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按照辽源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防疫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涉疫地区人员参加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类交易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涉疫地区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提供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进入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二、涉疫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禁止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如确有必要参加,可授权委托当地人员代理,参加各类交易活动时需提供授权人委托书。三、进入交易中心开展业务的人员,在参与各类交易活动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测温、扫描“吉祥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工作。提示:由于疫情检测相关工作需要,请参加交易活动的人员提前到场,配合防疫检查工作。详见《关于涉疫地区人员参加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活动的通知》。疫情期间实时关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泰安大路1655号

联系方式:18684373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联系方式:0437-3719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雪寒

电 话:0437-3719955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