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长市黑烟车视频抓拍系统及智慧环保监控平台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 | ||
| 行政区域 | 天长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5日 22:3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6月0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元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51004000 | ||
| 采购单位 | 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5510040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51004000 | ||
关于“天长市黑烟车视频抓拍系统及智慧环保监控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202105-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长市黑烟车视频抓拍系统及智慧环保监控平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比较与评价中“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黑烟车抓拍设备5套及以上项目业绩,每个得5分,满分5分。
2、智慧环保监控平台: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提供自2018年以来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智慧环保监控平台业绩,每个得5分,满分5分。
事实依据:该业绩分限定了产品、数量、行业违反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质疑要求:删除业绩中的相关要求。
答复:本项目采购目的是在市区建设5套黑烟抓拍和智慧环保监管平台系统,主要包括黑烟抓拍系统软硬件维护、智慧环保监管平台软硬件维护、新的子项目接入、违法数据的收集与传递服务及3年运维服务等内容。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面向全国采购上述设备与服务,采用综合评分的评标办法最终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合作单位。本项目的核心设备是黑烟车抓拍分析终端、黑烟车智能识别软件和环保监控平台,包含软硬件设备设备采购和信息系统集成平台搭建。基于项目的特殊性,本项目设置了“黑烟车抓拍设备5套及以上项目业绩”和“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智慧环保监控平台业绩”符合项目特征,并未限制地区,没有违反“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规定,同时面向全国市场,给与充分竞争。
原文件中“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黑烟车抓拍设备5套及以上项目业绩,每个得5分,满分5分”,现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黑烟车抓拍设备(或智能识别系统)业绩,每个得5分,满分5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比较与评价中“3、环保监控平台需提供生态环境网络监测平台的软件著作权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环保监测类软件开发相关),同时具备得4分(提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厂家公章,不提供或只提供一份不得分)”
事实依据:该企业实力利用特定的知识产权排斥供应商。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质疑要求:删除环保监控平台需提供生态环境网络监测平台的软件著作权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复:本次黑烟车视频抓拍系统及智慧环保监控平台建设项目是一项涉及软硬件设备建设安装、系统调试、数据对接上传、信息系统集成等综合性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供应商需要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信息安全服务能力、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无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行为),招标文件要求环保监控平台需提供生态环境网络监测平台的软件著作权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环保监测类软件开发相关)都是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关的内容,以上评分设置符合项目履约的实际需要,此项设置并未指向某一软件,并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情形。因此,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3、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黑烟车抓拍分析终端:▲采用Windows系统,运行内存≥8G,硬盘容量≥1T。(须提供权国家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报告编号在其出证机构官网查询结果截图进行佐证,查询结果须体现出产品名称型号和送检单位,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截图加盖厂商公章)
▲相对湿度93±2%、温度40±2℃、持续时间48h,样机处于非工作状态,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须提供权国家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报告编号在其出证机构官网查询结果截图进行佐证,查询结果须体现出产品名称型号和送检单位,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截图加盖厂商公章)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电阻,经相对湿热度为91%-95%、温度为40℃、48h的受潮预处理后,加强绝缘的设备不小于5 MΩ,基本绝缘的设备不小于2MΩ,Ⅲ类设备不小于1MΩ。工作电压超过500V的设备,上述绝缘电阻的阻值应乘以一个系数,该系数等于工作电压除以500V。(须提供权国家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报告编号在其出证机构官网查询结果截图进行佐证,查询结果须体现出产品名称型号和送检单位,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截图加盖厂商公章)
▲黑烟车抓拍分析终端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当网络断开后,样机可将抓拍图片和录像文件存储至本地,当网络恢复后,再将这些数据上传至平台。((须提供权国家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报告编号在其出证机构官网查询结果截图进行佐证,查询结果须体现出产品名称型号和送检单位,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截图加盖厂商公章)
▲黑烟车抓拍分析终端运行时,每幅交通违反行为图片应包括原始防伪信息,防止原始图片在传输、存贮和校对过程中被人为篡改;当图片被人为篡改后,可通过软件给出提示信息。(须提供权国家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报告编号在其出证机构官网查询结果截图进行佐证,查询结果须体现出产品名称型号和送检单位,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截图加盖厂商公章”
黑烟车智能分析识别软件:▲黑烟车识别率:以抓拍黑烟图片为前提,晴天98.5%、阴天98%、夜晚93、雨天92%。(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证书或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可通过客户端软件按时间、通道等信息对存储的录像进行检索与回放(须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厂商公章)
▲可通过客户端软件设置图片存储空间,剩余空间默认为录像存储空间,可自动循环覆盖记录。采用自动分段记录的格式,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0.5s(须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厂商公章)
▲可通过客户端软件按检测点位、车牌号码、车身颜色、车辆类型、时间对车辆信息(前部全景特征图片、后部全景特征图片、合成图片、气象数据、联动录像文件)进行检索并显示。(须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厂商公章)
▲样机输出图像几何失真应小于等于2%。(须提供权国家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报告编号在其出证机构官网查询结果截图进行佐证,查询结果须体现出产品名称型号和送检单位,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截图加盖厂商公章)黑烟车车牌识别软件(内置)通过控制摄像头识别出过往车辆车牌信息,联合黑烟车识别系统,将车牌信息与排放黑烟视频图片关联。
▲在天气晴朗无雾,号牌无遮挡,无污损的条件进行测试,日间测试时的环境光照度不低于200lx,夜间测试时辅助照明光照度不高于100lx。日间正确识别车辆数≥97.5辆,夜间正确识别车辆数≥95辆。(须提供权国家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报告编号在其出证机构官网查询结果截图进行佐证,查询结果须体现出产品名称型号和送检单位,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截图加盖厂商公章)
事实依据:关于本项目采购的主体黑烟车抓拍系统,国家并未对该产品提供有效的标准材料供设备生产厂家做产品质量检定、测试等报告依据,目前只有关于林格曼黑度的较准证书可以出具,该参数要求的所有检测报告为某公司根据自己公司的出具企业标准提供给省级以上计量单位,并根据企业标准出具了相关报告,这致使其他生产厂家无法出具相同类似的相关报告,具有严重的唯一性和排他性。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登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里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要求:删除所有相关的报告和证书;
答复:黑烟车抓拍分析终端和黑烟车智能识别软件是该项目采购的核心设备与软件,关系到整个项目建设成功后是否能够有效实施的关键因素,因此对上述产品所要求的技术参数性能附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测试报告,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也是检验产品是否合格出厂的重要手段。避免了部分潜在投标单位虚假响应技术参数要求,导致项目建设完成后并未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情形的发生,因此,对关键设备、关键性能的技术要求,要求其提供权威的佐证材料具备充分的必要性。并且国家是否对产品提供有效的标准材料,并不能作为本项目采购的限制条件,同时根据我方在拟定招标方案前市场咨询的结果,满足上述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并不低于三家以上单位。因此该项设置既满足项目本身的需求,也具备充分的必要性,符合市场特征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存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登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和里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此项提供资料中“(须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厂商公章)”现修改为“(须提供公安部下属具备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厂商公章)”
4、根据上述质疑内容,此份招标文件从招标参数到评分标准均指向了特定厂商-南京新远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非常遗憾,本次招标活动已经偏向了正常的轨道,是否存在徇私舞弊,违纪违规的行为请相关部门重视并核实。我公司请求停止此项目的招标活动,重新编写招标文件,还其他所有合格供应商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我公司保留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中央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上级纪检监察单位反映、投诉的权利。谢谢!
答复:本项目招标方案的拟定是经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大量前期咨询工作后结合项目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严格拟定后挂网公开招标的,我单位也欢迎贵方积极参与。贵单位可以保留质疑的权利,但质疑内容要有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据,而非恶意质疑与揣测,捏造事实真相。如若继续无故、无理由、无证据的质疑、投诉而干扰我单位正常招标程序,我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保留追求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调整为:2021年06月09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天长市南市区广场东路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更正日期:2021年5月25日
三、各投标单位请注意,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本次变更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此公告视同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与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人:毛主任、董主任
电话:0550-2518017 、0550-2518005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南二楼1-6号
联系人:俞建梅
联系方式: 0550-7526111-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建梅
电 话: 0550-752611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