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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隆安县十三五镇级(4个)污水处理厂2021-2022年委托运营管理(项目编号:NNZC2021-G3-230051-GXXY)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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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隆安县十三五镇级(4个)污水处理厂2021-2022年委托运营管理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隆安县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7日 22: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17日至2021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对应的招标公告页面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预算金额¥338.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宇
项目联系电话0771-5672768
采购单位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碟城路3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农工 0771-6526321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1栋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工 0771-5672768

项目概况

隆安县十三五镇级(4个)污水处理厂2021-2022年委托运营管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对应的招标公告页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3-230051-GXXY

项目名称:隆安县十三五镇级(4个)污水处理厂2021-2022年委托运营管理

预算金额:33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数量及单位

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

01

隆安县十三五镇级(4个)污水处理厂2021-2022年委托运营管理

1项

雁江镇污水处理厂、南圩镇污水处理厂、乔建镇污水处理厂、丁当镇污水处理厂2021-2022年委托运营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运营维护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服务期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项目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至 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对应的招标公告页面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对应的公告页面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提交投标文件方式:

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规定,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开标当天上午09时00分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如因投标人未遵守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自行评估风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2)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1)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个半小时前送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1栋19楼1909室(为确保投标文件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接收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能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时间)。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和收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1栋19楼1909室,收件人:李子健,联系电话:0771-5672768。

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5、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碟城路383号        

联系方式:农工 0771-6526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1栋19楼            

联系方式:邓工 0771-5672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宇

电 话:  0771-567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