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忻城县新圩乡丹灵村饮水安全改建工程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忻城县新圩乡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忻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2日 18:10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广西建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市华侨大道719号榆林春天14栋商业1华侨大道733号)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4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预算金额 | ¥88.894487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覃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4234789 | ||
| 采购单位 | 忻城县新圩乡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忻城县新圩乡新圩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工,0772-551589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来宾市华侨大道719号榆林春天14栋商业1华侨大道73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覃工,0772-4234789 | ||
项目概况
忻城县新圩乡丹灵村饮水安全改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建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市华侨大道719号榆林春天14栋商业1华侨大道73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CZC2021-J2-00271-GXJS
项目名称:忻城县新圩乡丹灵村饮水安全改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8.89448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89448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忻城县新圩乡丹灵村饮水安全改建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竞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备有省级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④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竞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⑥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竞标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2日 至 2021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建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市华侨大道719号榆林春天14栋商业1华侨大道733号)
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1)竞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 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以上证件或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备齐后到广西建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建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市华侨大道719号榆林春天14栋商业1华侨大道733号)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建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市华侨大道719号榆林春天14栋商业1华侨大道733号)二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人的银行基本户以汇票、电汇、转账和网银等非现金形式(需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建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014950104000394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来华分理处
-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4、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www.zfcg.gxzf.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忻城县新圩乡人民政府
地址:忻城县新圩乡新圩村
联系方式:罗工,0772-5515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华侨大道719号榆林春天14栋商业1华侨大道733号
联系方式:覃工,0772-4234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电 话: 0772-423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