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安县惠女精神传承教育和旅游基地片区总体策划、概念性规划(含城市设计)和建筑方案公开征集竞赛活动公告 |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 行政区域 | 惠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2月09日 22:5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2月09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80781947/0595-27821888 | ||
| 采购单位 | 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惠安县世纪大道建筑业大厦1号楼一、二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先生0595-873675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3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女士15880781947/0595-27821888 | ||
| 附件: | |||
| 附件1 | 20220110附件6:著作权声明文件格式.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惠安县惠女精神传承教育和旅游基地片区总体策划、概念性规划(含城市设计)和建筑方案公开征集竞赛活动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2年0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惠安县惠女精神传承教育和旅游基地片区总体策划、概念性规划(含城市设计)和建筑方案竞赛资格预审文件答疑 | ||
| 序号 | 疑问 | 回复 |
| 1 | 资格预审文件P13页 7.1.2.9. 参赛申请人同类项目业绩:“提交2015年1月1日至公告截止之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业绩。但是P37页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注第3条又要求“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请问业绩时间是以合同时间还是图审报告时间为准?建议改为:有图审合格报告的以图审为准,没图审的(比如规划项目、方案设计的项目)以合同为准。 | 文件第37页注第3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修订为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书(委托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
| 2 | 资格预审文件P15页7.1.2.11“(4)个人所获行业、国家、国际奖项或荣誉”,是指个人参与的项目获得的荣誉,还是指主创的个人荣誉? | 指主创的个人荣誉。 |
| 3 | 资格预审文件可以双面打印吗? | 可以。 |
| 4 |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中多处要求填写竞赛编号,请问竞赛编号是什么?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提及? | 不需填写。 |
| 5 | 资格预审文件P32页 附表4的“专业负责人”是指三位主创设计师吗?表中的岗位名称没有主创设计师这一项,请明确? | 资格预审文件P32页 附表4的“专业负责人”是指三位主创设计师。 |
| 6 | 资格预审文件P34页附表5“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是否就是指P20页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设计团队实力)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和主创设计师?附表4中要求配备的其他各专业负责人:如“水专业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等的简历表是否要提供? | 资格预审文件P34页附表5“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是指P20页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设计团队实力)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和主创设计师,附表4中要求配备的其他各专业负责人:如“水专业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等的简历表参赛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配备。 |
| 7 | 资格预审文件P15页 要求提供7.1.2.12. 知识产权承诺书:加盖公章和签字。但是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没有提供知识产权承诺书的模板,请问是否格式自拟? | 知识产权承诺书格式补充提供。 |
| 8 | 资格预审文件P12页要求提供7.1.2.1.公开征集阶段竞赛申请书,是否就是指P25页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审查申请函? | 是指资格审查文件。 |
| 9 | 资格预审文件P10页“4.5第五阶段——配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P7页2.4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配合对相关专业图纸进行设计和审核”?请明确是否仅配合,不含设计? | 仅配合,不含设计。 |
| 10 | 资格预审文件P10页“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国家级设计大师的,则其设计成果在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打分(投票)后总得分基础上再增加8%的增加分值(满分为止);如为省级设计大师则在总得分基础上再增加4%的增加分值(满分为止)。”请问是否只会影响方案设计阶段评审的得分,不会影响资格预审阶段的评审?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会影响方案设计阶段评审的得分,不会影响资格预审阶段的评审。 |
| 11 | 文件第13页7.1.2.9参赛申请人同类项目业绩及文件第19页表格内相关业绩经验评审要点中条款(1)要求提交“本文件第3.3.2条要求的在建或已竣工同类公共建筑(策划、规划、建筑方案)业绩”,是否指提交业绩应为同类公共建筑的策划方案、规划方案及建筑方案? | 提交业绩按资格预审文件3.3.2要求提交。 |
| 12 | 文件第13页7.1.2.9参赛申请人同类项目业绩及文件第19页表格内相关业绩经验评审要点中条款(1)与文件第8页“3.3.2业绩要求:2015年以来至少主持完成一个规模不少于 2.0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指:公用展馆、场馆等);2015年以来至少主持完成一个片区用地规模不少于 200亩的城市修建性规划或城市设计业绩;2015年以来至少主持完成一个片区用地规模不少于 200亩的展览或文化、旅游园区总体规划或策划编制业绩。”存在矛盾,且城市修建性规划或城市设计、展览或文化旅游园区总体规划或策划类业绩不存在在建或竣工的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交的业绩应以哪条为准? | 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书(委托合同书作)为业绩证明文件。 |
| 13 | 文件第13页7.1.2.9参赛申请人同类项目业绩及文件第19页表格内相关业绩经验评审要点条款(2)中要求 “参赛申请人业绩总数不超过3项(所有联合体单位共同提供3项)”是指策划、规划、建筑每类业绩不超过3项,一共不超过9项,还是指总数不超过三项? | 本项目要求的“策划、规划、建筑方案”每类业绩仅要求每项提供一各项,本条款所指为参赛人如有多个业绩的,每类总数不超过三项。 |
| 14 | 文件第13页7.1.2.9参赛申请人同类项目业绩及文件第19页表格内相关业绩经验评审要点“所有联合体单位共同提供3项”与第37页注第一条中“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的要求相矛盾,联合体内非牵头单位提供的项目业绩是否有效? | 第37页注第一条中“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本条所称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为类似项目规划或建筑方案设计业绩,本项目业绩由牵头人提供,同类型“策划”业绩可由联合体单位任一方提供。 |
| 15 | 文件第13页7.1.2.9参赛申请人同类项目业绩及文件第19页表格内相关业绩经验评审要点业绩证明材料① 中要求提供“项目名称、规模(总建筑面积)”,若为城市修建性规划或城市设计业绩、展览或文化、旅游园区总体规划或策划编制业绩能否提供“总用地面积”作为项目规模证明材料? | 若为城市修建性规划或城市设计业绩、展览或文化、旅游园区总体规划或策划编制业绩可以按“总用地面积”作为项目规模证明材料。 |
| 16 | 文件第14页7.1.2.10.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及业绩表及文件第20页表格内项目负责人评审要点文件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第3.3.2条要求的类似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必须都为建筑方案设计业绩?能否提供规划与策划类业绩? 若全部要求为建筑设计业绩,则文件第8页第3.3.3条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便无意义,且与该条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本项目(第3.3.2条)要求的类似项目规划或方案设计业绩。”要求存在矛盾。 | 本条规定以活动公告内容“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职称,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类似项目规划或方案设计业绩。”为准。 |
| 17 | 文件第14页7.1.2.11.拟派本项目各专业主创设计师情况及业绩表及文件第20页表格内主创设计师评审要点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创设计师不可为同一人”是否指项目负责人不可作为主创设计师? | 项目负责人不可作为主创设计师 |
| 18 | 文件第14页7.1.2.11.拟派本项目各专业主创设计师情况及业绩表及文件第20页表格内主创设计师评审要点要求各专业主创设计师是否可以不提供个人业绩? | 可以不提供个人业绩 |
| 19 | 文件第14页7.1.2.11.拟派本项目各专业主创设计师情况及业绩表及文件第20页表格内主创设计师评审要点要求各专业主创设计师提供个人业绩是否必须为建设方案设计业绩?能否为规划设计与策划项目业绩? | 本项目非必须提供业绩,参赛人如提供的,按“策划、规划、建筑方案”三个对应任务的分别提供主创人员业绩。 |
| 20 | 报名文件封面需填写竞赛编号,但文件并为提供该编号。 | 不需填写 |
| 21 | 文件第25页资格审查申请函第4条“我方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组建竞赛项目组,将由(姓名)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 )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国家注册建筑师,这与文件第8页第3.3.3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存在冲突。能否改为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 | 以文件第8页第3.3.3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为准。 |
| 22 | 文件第29页要求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但文件中并未要求有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请说明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的具体要求。 | 无具体要求,按联合体各单位技术负责人信息按实填写。 |
| 23 | 文件第30页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需填写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这与文件第8页第3.3.3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存在冲突。能否改为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编号? | 以文件第8页第3.3.3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为准。 |
| 24 | 文件第32页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中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这与文件第8页第3.3.3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存在冲突。能否改为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 | 以文件第8页第3.3.3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为准。 |
| 25 | 文件第32页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中三个专业负责人是否分别填写文件第8页第3.4.1条要求的总体策划、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三种主要竞赛工作的主创设计师? | 是 |
| 26 | 文件第32页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表中必需填写水专业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并不在文件第8页第3.4.1条所要求的主创设计师(任务负责人)类型内。是否必须填写? | 除本项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主创设计师以外的人员,参赛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配备。 |
| 27 | 文件第34、35页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中的主要设计人员是否指主创设计师? | 参赛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
| 28 | 文件第34、35页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中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中主要经历能否填写规划与策划项目业绩?规划与策划类项目业绩无法填写表格内要求的层数、造价等内容,能否不填写? | 规划与策划项目业绩的本项信息可以填写与本项目业绩规模要求的信息。 |
| 29 | 文件第34、35页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中注的第1条中要求需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这与文件第8页第3.3.3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存在冲突。能否改为附项目负责人注册城市规划师证书? | 以文件第8页第3.3.3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为准。 |
| 30 | 文件第34、35页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中注的第1条中“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是指竞赛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如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给排水、造价等专业负责人”这与第8页第3.4.1条所要求的主创设计师(任务负责人)类型及执业要求不一致。应以哪项为准? | 除本项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主创设计师以外的人员,参赛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配备。 |
| 31 | 文件第34、35页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中注的第3条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注册建筑师”,这与文件第8页第3.3.3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存在冲突。应以哪项为准? | 以文件第8页第3.3.3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为准。 |
| 32 | 文件第34、35页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中注的第2条提到造价负责人在文件在“三、参赛资格条件”和“四、竞赛规则”中并没有对于造价负责人的要求描述,是否需要? | 除本项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主创设计师以外的人员,参赛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配备。 |
| 33 | 文件第37页参赛人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表格无法体现规划、策划项目业绩,规划与策划类项目业绩无法填写表格内要求的层数、工程造价等内容,这与文件第8页“3.3.2业绩要求:2015年以来至少主持完成一个规模不少于 2.0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指:公用展馆、场馆等);2015年以来至少主持完成一个片区用地规模不少于 200亩的城市修建性规划或城市设计业绩;2015年以来至少主持完成一个片区用地规模不少于 200亩的展览或文化、旅游园区总体规划或策划编制业绩。”存在冲突。 | 规划与策划项目业绩的规模信息可以在本列中备注说明本项目业绩规模要求的信息。 |
| 34 | 文件第37页参赛人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中注第3条要求“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规划与策划类项目不存在施工图审查,因此该要求与文件第8页第3.3.2条的业绩要求存在冲突。 | 文件第37页注第3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修订为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书(委托合同书作)”签订时间为准。 |
| 35 | 策划专业无相应专业注册证书,主创人员中的总体策划人员是否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 文件第8页第3.4.1条“主创设计师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总体策划负责人则没有注册资格要求),同时具有高级职称或付高教授级职称及以上”总体策划人员不要求提供注册证书。 |
| 36 | 预审文件中要求原价被查,是否需要需要与预审文件一同递交文件,是否可以远程备查。 | 原件备查,若有需要协办方将联系参赛单位核查,参赛单位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
| 37 | 项目负责人已退休,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是否可以提供专家聘用协议作为替代。 | 可以。 |
| 38 | 资格预审文件第33页,总部项目主管和技术主管是否是指单位的领导(董事长、总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不需要在本项目中有设计参与?还是指本项目设计团队中能够担任项目主管或技术主管的人员,可否由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管,主创设计师作为技术主管? | 指单位的领导(董事长、总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不需要在本项目中有设计参与。 |
| 39 | 资格预审文件第34页,水专业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标注的必须填写,但实际本项目不涉及以上人员,表里是否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8页3.4.1里要求的写为总体策划主创设计师、规划设计主创设计师、方案设计主创设计师? | 除本项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主创设计师以外的人员,参赛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配备。 |
| 40 | 资格预审文件第38页, 提供可以证明该业绩确实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业绩的相关证明,项目合同书签章页有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可以作为证明? | 不可以。 |
| 41 | P3参赛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职称,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类似项目规划或方案设计业绩与P14 7.1.2.10提供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第3.3.2条要求的类似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业绩矛盾,是否项目设计负责人只能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具有本项目第3.3.2条要求的类似项目建筑方案设计,请明确 | 本条规定以活动公告内容“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职称,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类似项目规划或方案设计业绩。”为准。 |
| 42 | P4 参赛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国家级设计大师的,则其设计成果在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打分(投票)后总得分基础上再增加8%的增加分值(满分为止),鉴于中国院士为终身荣誉制且平均年龄偏大,竞赛单位院士或为退休年龄,不再缴纳社保,不适合担任项目负责人。(1)建议改为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顾问如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国家级设计大师(院士可外聘),则其设计成果在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打分(投票)后总得分基础上再增加8%的增加分值(满分为止)。 | 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执行,专家若为已退休的,可出具外聘证明。 |
| 43 | 与P3参赛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职称,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类似项目规划或方案设计业绩,二者描述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是必须为同一人才能获得加分还是项目拟配备人员中有院士(可外聘)即可加分,请明确。 | 指项目设计负责人。 |
| 44 | P13 7.1.2.9参赛申请人同类项目业绩:(1)提交2015年1月1日至公告截止之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本文件第3.3.2条要求的在建或已竣工同类公共建筑(策划、规划、建筑方案)业绩,与P37 附表7注3.“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是否合同与施工图审查报告均可作为业绩证明? | 文件第37页注第3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修订为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书(委托合同书作)”签订时间为准。 |
| 45 | P14 7.1.2.11拟派本项目各专业主创设计师情况及业绩表:各主创的类似业绩所获得的奖项是否有要求年限。 | 没有年限要求。 |
| 46 | 建议公布资格预审的得分评判标准。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47 | 建议公布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委员会专家的人数和构成模式;设计阶段评标专家人数和构成模式 | 主办方依法组建资格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赛申请人所提交的公开征集阶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确认进入方案设计阶段会提供专家评审标准文件。 |
| 48 | 出是否有具体要求,是否可以为投标的电子签章,请明确 | 电子签章具有法律效力即可。 |
| 49 | 参赛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资格预审申请条件中提及:“业绩要求: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序号7,公开征集阶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中提及:“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问,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是否需要原件备查?原件如何备查? | 原件备查,若有需要协办方将联系参赛单位核查,参赛单位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否则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
| 50 | 参赛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资格预审申请条件“(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类似项目规划或方案设计业绩。”与7.1.2.10.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及业绩表中提及:“...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第3.3.2条要求的类似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业绩。”与九、资格预审评审参考表,二、设计团队实力(一)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类似项目规划或方案设计业绩)、(三)提供项目负责人曾担任过同类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这三处地方对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类型要求不一致,问,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类型是以哪个标准为准? | 以活动公告内容“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职称,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类似项目规划或方案设计业绩。”为准。 |
| 51 | 参赛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的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及方案主创人员与资格审查文件(格式),附表4: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的中的人员要求不一致,问,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中的人员是否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 除本项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主创设计师以外的人员,参赛人可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配备。 |
| 52 | 参赛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主创设计师的资格及业绩要求与资格审查文件(格式),附表5:“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备注中要求内容不一致。问,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主创设计师的资格及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 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惠安县世纪大道建筑业大厦1号楼一、二层
联系方式:孙先生0595-87367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305室
联系方式:黄女士15880781947/0595-2782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15880781947/0595-2782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