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套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81-00132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套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套工程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昕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119号
中标(成交)金额:2,624,480.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套工程项目
工程类
名称:B010103建筑业用房施工
施工范围: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套工程项目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
项目经理:张大勇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196656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宗琪、边国栋、高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套工程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371.3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公安局
地址:新民市公安局辽河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24-2751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2752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双、李阳阳
电 话:1556600574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套工程项目06.24.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套工程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昕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型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