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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电子政务外网接入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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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电子政务外网接入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26日 18:13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1日 15:00
预算金额¥67.6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10、83393312
采购单位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助理 / 0591—8839231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0591-83393310、83393312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电子政务外网接入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电子政务外网接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C-FS-D-2021-2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10、833933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助理 / 0591—883923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一彬/0591-83393310、8339331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用途

服务期限

招标项目的性质

1

1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电子政务外网接入采购项目

外网接入

合同签订后1年内

200M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报价内容及要求)

 

 

二、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1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地点、方式

1.1购买时间:2021年08月27日08:00至2021年08月31日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1.2购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1.3购买方式:报价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纸质文本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可自行选购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

3、报价截止时间

首次报价文件应于2021年09月01日15: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报价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4、协商时间、地点

4.1协商时间:2021年09月01日15:00;

4.2协商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5、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5.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7、报价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8、资格标准:

8.1.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服务的,经过专家论证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8.1.2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8.1.3报价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8.1.4报价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1.5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1.6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1.7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8.1.8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8.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7.68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