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招投标采购信息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1-2022年电池等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注册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1-2022年电池等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兰州大学
行政区域甘肃省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8:31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5:00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31-8912393
采购单位兰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31-8912932、zbk@lzu.edu.cn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31-8915679、18152102531
附件:
附件1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1-2022年电池等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发售稿).pdf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兰州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1-2022年电池等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1-2022年电池等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ZU-2021-062-HW-C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31-89123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31-8912932、zbk@lzu.edu.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931-8915679、18152102531

代理机构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省统办一号楼1730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以校内磋商方式拟选定1家供应商作为兰州大学城关、榆中校区电池等低值易耗品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U-2021-062-HW-CS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后勤保障部2021-2022年电池等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以校内磋商方式拟选定1家供应商作为兰州大学城关、榆中校区电池等低值易耗品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06月30日,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金额与服务期限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3日至2021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者,请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将兰州大学采购项目响应登记表(Word版和扫描版)、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2694098198@qq.com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完成登记备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A103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A1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注意事项

邀请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到开标现场参加磋商,磋商结果在网页公布,接受广泛监督。各响应供应商授权代理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仅限1人。人员信息请根据《兰州大学采购响应人员信息登记表》提供。供应商必须确保授权委托人为非境外来甘返甘人员,非确诊、疑似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非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外来人员。若有隐瞒,触犯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表格填写完成后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截图一并于2021年07月02日17:00前扫描发送至zbk@lz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应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员信息登记表。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无法进入学校的,责任自负。

(三)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叁仟元

1.磋商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账  号:9319 0545 5810 305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88 2100 4011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磋商现场对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

(1)供应商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或转账备注上必须填写清楚“GXTC-CZ-C-2111008项目磋商保证金”字样。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