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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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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改造工程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7日 20:3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6月17日至2021年06月30日
每日上午:详见招标公告 至 详见招标公告  下午:详见招标公告 至 详见招标公告(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87.4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宁
项目联系电话6363998
采购单位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804590512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4671892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ZC2021046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改造工程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应采购单位要求,此项目重新启动,特此通知。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以新工程量清单为准(注:清单、图纸在更正公告附件中,如图纸、工程量清单不符时,以清单为准。如图纸及清单中出现品牌、型号、产地仅供参考。)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提供拟派驻本项目人员中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变更为:“提供拟派驻本项目人员中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21年6月22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谈判时间变更为:2021年6月30日9时30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 1780459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0459-6363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文富  

电 话:1780459051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林小宁 

电话:  0459-636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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