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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存放银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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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存放银行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银行服务/其他银行服务

采购单位陆丰市财政局
行政区域陆丰市公告时间2021年05月28日 19: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 19 号商铺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4:30
开标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 19 号商铺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660-8116988
采购单位陆丰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 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0660-8933818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19 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先生0660-8116988
附件:
附件1陆丰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存放银行采购项目.pdf

项目概况

陆丰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存放银行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 19 号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H021-0253Z

项目名称:陆丰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存放银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金额:本项目所存放社保基金定期存款规模为2.5亿元壹年期定期存款,按综合评分结果:第一中标人壹年期定期存款1.3亿元、第二中标人壹年期定期存款1.2亿元,利率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利率。

 1、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陆丰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存放银行采购项目

详见用户需求书

2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壹年壹签(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贰年,合同壹年壹签(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至 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 19 号商铺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 19 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备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若供应商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季度的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若投标人为其他分支机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上级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并取得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备注: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单位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原件核查,一式2份):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备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3)若投标人为其他分支机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上级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购买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在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财政局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 3 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660-8933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19 号商铺            

联系方式:范先生0660-8116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  0660-8116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