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2021年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苏家屯区2021年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1-00171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2021年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00
苏家屯区2021年水稻病虫专业化 统防统治项目
★1、飞机类型为直升机。
★2、须具有农业病虫害防治资格的航空公司或其他组织形式。
★3、须提供飞机民用航空器标准适航证、民用航空器电台执照、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
4、拟实施作业的飞机必须具备航空作业远程实施监控系统,飞机具备安装航空作业飞行轨迹记录和视频录像等设备。
★5、拟实施作业的驾驶员必须具有民用航空器商用驾驶员执照、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
★6、本项目中实施作业的飞机必须为载药量600公斤(含600公斤)以上的飞机。
★7、拥有载药量不少于600公斤飞机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飞机。
★8、载药量:大于600公斤;每架次喷洒亩数:大于1200亩
★9、飞机喷洒农药作业高度距离农作物顶端5-7米,喷雾药液量不少于每亩500毫升药液。
★10、防控药剂适合飞防作业,且细度不大于3μm。
★11、因农药配比和飞防施药不当等问题造成农作物和鱼池、养殖等纠纷、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2、飞机带药防治水稻二化螟服务费每亩不超过19元。
★13、飞机带药的农药标准:200克/升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微毒,亩用药量10毫升,总药量1000升,包装:1升或5升二者结合。
★14、防治药剂必需提供农药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证。(复印件盖生产厂家公章)
合同履行期限:飞防时间:7月15日-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有农业病虫害防治资格的航空公司或其他组织形式。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72号
联系方式: 024-89816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 024-23492112
邮箱地址: s80458149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13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安、蓝惠
电 话: 024-2349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