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 ||
| 行政区域 | 昌吉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6日 19:3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7日至2021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3楼1309室(昌吉市长宁路南路88号聚龙城13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8月10日 11: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3楼1309室(昌吉市长宁路南路88号聚龙城13楼)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魏警官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4-2293156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昌吉市北外环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魏警官、0994-22931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静文15160945152 | ||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140XZCJQ005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拖车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634-2140XZCJQ0052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的委托,对该单位拖车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以密封磋商文件的形式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第一包高支队吐鲁番大队(预算3.5万元)
第二包高支队达坂城大队(预算3.5万元)
第三包高支队乌拉泊大队(预算3.5万元)
第四包高支队卡子湾大队(预算3.5万元)
第五包高支队阜康大队(预算3.5万元)
第六包高支队乌西大队(预算3.5万元)
第七包高支队昌吉大队(预算3.5万元)
第八包高支队石河子大队(预算3.5万元)
第九包高支队奎屯大队(预算3.5万元)
第十包高支队东绕城大队(预算3.5万元)
服务期限:一年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年成立的企业除外);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半年的完税证明及投标单位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纪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供应商可从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日10:00时~18:00时(北京时间)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购买磋商文件前须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8月10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3楼1309室磋商现场。
5、磋商时间:2019年8月10日11:00时(北京时间)。届时欢迎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磋商响应文件请随身携带,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3楼1309室(昌吉市长宁路南路88号聚龙城13楼)
地址:昌吉市长宁路南路88号聚龙城13楼
7、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电子信箱:2477521304qq@.com
联 系 人:许瑞
电话:13609989033
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人民币帐号:3004802009200050365
(请在汇款单上注明:①项目编号后六位)
开户银行:昌吉市工行建国西路支行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地址:昌吉市北外环路
联系人:魏警官
联系方式:0994-2293156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若供应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格=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100%-6%)+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磋商响应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至 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3楼1309室(昌吉市长宁路南路88号聚龙城1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3楼1309室(昌吉市长宁路南路88号聚龙城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地址:昌吉市北外环路
联系方式:魏警官、0994-2293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联系方式:李静文15160945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警官
电 话: 0994-229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