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华学校办公家具 | ||
| 品目 | 货物 | ||
| 采购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无锡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 18: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4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1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方晓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0- 85213005 | ||
| 采购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1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0- 852130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10-85253178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XXWQJC2021-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华学校办公家具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P.46页“②原材料抽检检测报告(8分)”中更正为:“投标时提交原件,无原件不得分。受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检验报告须为抽样检验,所提供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均需合格,检测名称与上述名称不同,但内容实质相同的视作等同。每提供一份上述检测报告的得1分,全部提供且满足要求最高得8分。”
2、原招标文件P.47页“(3)投标人综合情况(15分)”中“⑥产品保险”更正为:“投标单位在正规保险公司为项目核心产品(课桌椅)同时参保了产品质量保证险、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且在有效期限内,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3分。保险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3、招标文件“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了“(六)承诺书(格式)”。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变更)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21年4月14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17号
联系人:方晓明
电话:0510-85213005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320214MB0506394W
联系人:陆浩昱、陈辰
联系方式:0510-85253178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
2021年4月14日
附件:新华实验学校家具采购(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