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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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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丹东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14日 00:07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12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传伟
项目联系电话0415-2263999
采购单位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市元宝区新安街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5-9631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128号2104、2105、2106、21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5-2263999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年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07-12 至 2021-07-19
撰写单位: 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600-0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中13.1条磋商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更正为:
第一包: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任务
开 户 名: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 号: 4159025902108880000000001
第二包:2021年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任务
开 户 名: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 号: 4159025902108880000000002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12日 15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潜在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将以下资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指定邮箱: lnzc0415@163.com ,资料为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文件内容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 0415-2263999。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丹东市元宝区新安街9-8号
联系方式: 0415-96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志铖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滨江中路128号2104、2105、2106、2107室
联系方式: 0415-226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传伟
电  话: 0415-22639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