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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牯岭镇临街商铺经营权承租项目(B包二次)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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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庐山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牯岭镇临街商铺经营权承租项目(B包二次)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庐山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星子县公告时间2021年06月19日 09: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桑国际B栋101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桑国际B栋1011室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70217272
采购单位庐山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庐山牯岭镇大林沟路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先生13970217272
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浔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桑国际B栋10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女士0792-8899188
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docx

项目概况

庐山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牯岭镇临街商铺经营权承租项目(B包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桑国际B栋10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XH-2021-A001-B

项目名称:庐山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牯岭镇临街商铺经营权承租项目(B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1

商铺地点

详见本项目技术需求

2

租赁期限

商铺租赁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 10年。

3

租金费用

按年支付,每三年租金递增7%,第一年租金以中标金额为准,签订合同后租金支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中。

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商铺年租金的20%,中标后7日内递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执行。

 

注:1、以上所有商务条款均为重要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

2、若无特殊说明,本磋商文件中所述及的“日”和“天”均指“日历日”。

 

 

 

 

 

 

 

 

 

 

 

 

 

 

 

 

 

 

 

 

 

 

 

 

 

 

 

 

第二章   磋商项目技术要求

 

  1. 本次商铺租赁项目为:庐山旅游服务总公司牯岭街17号一楼右边(原庐饼世家),面积约90平方米。
  2. 租金:年租金不低于30万元,每三年租金递增7%,投标单位以整万数报价。

   3、中标人独自经营,不得采取转包、分包形式,不得经营中标项目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项目,且合同约定具体经营项目后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因租赁方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停止经营一个月及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责令租赁方无条件退场。

4、中标人在经营期间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物品,不得经营招标人认为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危害的商品。

5、在承租区内,严禁存放国家违禁物品和危险品,严禁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如有违反上述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6、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承担经营期间的安全责任,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此期间凡涉及安全问题,均要无条件的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7、租赁关系结束后,中标人向招标人交还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墙体、地面结构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中标人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且中标人应于5日内将房屋内中标人所有的物品自行搬离;若逾期未搬离,视为中标人已经抛弃遗留物品,并且中标人应当按中标的年租金的四倍,按360日折算日租金,向采购人支付房屋占用费。同时,采购人有权在中标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损毁、缺失等责任。

8、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以采购人为受益人,购买房屋财产保险,保险费缴纳金额不低于1000元/年,用于保障房屋用电、用火等安全。购买后须将保险单交由采购人保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事业单位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企业法人投标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自然人投标须提供个人征信证明);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为自然人投标只须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出具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6)若为企业法人投标须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自然人投标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如有);7)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不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至 2021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桑国际B栋101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桑国际B栋10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桑国际B栋10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山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庐山牯岭镇大林沟路23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13970217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江浔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柴桑国际B栋1011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0792-8899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1397021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