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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院天坛院区更换主进电缆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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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检院天坛院区更换主进电缆工程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市内电缆工程铺设

采购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17日 16: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8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三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三会议室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博
项目联系电话13810474561
采购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朔010-53852851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博13810474561
附件:
附件1磋商公告-中检院天坛院区更换主进电缆工程项目2021.8.17.doc

项目概况

中检院天坛院区更换主进电缆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二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D-21700014

项目名称:中检院天坛院区更换主进电缆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电缆为10KV进户电缆,线径150平方。

2、规格:ZRC-YJV22-3*150mm²交联电缆带铠。

3、敷设方式:直埋,铺砂盖砖。电缆为室外自然地面负100CM简埋。

4、电缆长度约800M左右。

5、电缆施工沿线有需要做顶管的需求。

6、需取得开工证。电缆施工时有道路施工和破水泥地面和沥青地面,需要和供电局、交通、城管、街道等备案工作,提前2个月到供电局办理停电施工手续。

7、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警戒线的提示,夜间施工不得扰民。

8、负责施工垃圾外运和消纳并将施工路面恢复原状。

9、遵守采购方各项规章制度及防疫期间的规定。

10、本项目施工质量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竣工验收以供电局正式发电为准。

11、不得在院区内住宿。

12、妥善保管施工项目的所有档案资料,包括产 品合格证、说明书、合格证、产品生产厂家、型号、厂家资质、施工单位资质及购买产品发票的 复印件等。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电缆更换并保证供电。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为城区供电公司电网工作准入企业;(4)电网工作有准入制度(双准入)安全和资质(三级及以上);(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并附社保证明;(6)外地单位需持有外省市建筑单位来京施工备案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至 2021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二部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需携带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 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        

联系方式:赵朔010-53852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方式:韩博13810474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博

电 话:  13810474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