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7日 17:3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8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8月17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镭博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2681047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俊辉 0991-26813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13659903733 | ||
| 附件: | |||
| 附件1 | (0817)GK169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doc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JTF(GK)2021ZF1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审因素
| 投标报价20分 | |||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部分 | 20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取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收费费率(1-投标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价,满分为20分;价格分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下浮率)×0.20×100 。(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
| 商务部分16分 | ||||
| 序号 | 内容 | 具体标准 | 分值 | |
| 1 | 企业资质情况 | 3.根据投标人自由或租赁的仓库和冷库面积评比(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图片):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得3分;面积7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含)的得2分;400平方米(含)-700平方米(不含)得1分;400平方米以下得0.2分;没有仓库/冷库的得0分。 | 3 | |
| 技术部分(64分) | ||||
| 序号 | 内容 | 具体标准 | 分值 | |
| 4 | 配送车辆 | 根据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配送车辆进行评分:有一辆的得2分;有2辆得4分;有3辆得6分。 评分认定标准:1、拟用于本项目的车辆均须提供该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才可得分;2、配送车辆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所有人名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3.配送车辆型号应为面包车或厢式货车。 | 6 | |
现变更为: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审因素
| 投标报价20分 | |||
|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部分 | 20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取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收费费率(1-投标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价,满分为20分;价格分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收费费率)×0.20×100 。(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
| 商务部分16分 | ||||
| 序号 | 内容 | 具体标准 | 分值 | |
| 1 | 企业资质情况 | 3.根据投标人自由或租赁的仓库和冷库面积评比(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图片):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得3分;面积5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含)的得2分;3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不含)得1分;没有仓库/冷库的得0分。 | 3 | |
| 技术部分(64分) | ||||
| 序号 | 内容 | 具体标准 | 分值 | |
| 4 | 配送车辆 | 根据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配送车辆进行评分:有一辆的得2分;有2辆得4分;有3辆得6分。 评分认定标准:1、拟用于本项目的车辆均须提供该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才可得分;2、配送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所有人名称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或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租赁合同);3.配送车辆型号应为面包车或厢式货车。 | 6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于俊辉 0991-2681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联系方式:谭婷、窦世娟 0991-4833033转8003、8012,13659903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镭博
电 话: 0991-268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