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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亮化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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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亮化工程设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东陵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7日 22:06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07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玲、夏波
项目联系电话024-22853199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浑南区飞云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4699612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2853199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年亮化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1-04-07 至 2021-04-14
撰写单位: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金玲
  
(2021年亮化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12-001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亮化工程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分办法中更正内容如下:
一、删除项目组人员情况中获奖情况: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获得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2分;技术负责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获得一项得1分,每人最多2分。
二、删除设计人员情况及技术装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的资格配备及技术装备情况,设计人员的综合专业素质,是否具有较高的实践经验,技术装备齐全、优良;方案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 ,较差得1分。满分5分。
三、增加企业获奖:获得同类设计项目的荣誉奖项,获得一项得2分,最多4分。
四、增加体系认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五、增加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每提供一个年度得1分,满分2分。注:如供应商为2018年成立的公司,则提供2018和2019年度财务报告,满足要求可得2分;如供应商为2019年成立的公司,则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满足要求可2分;如供应商为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则不需提供财务报告,可得2分。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7日 14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浑南区飞云路2号
联系方式: 024-24699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联系方式: 024-2285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玲、夏波
电  话: 024-228531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