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宣传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 行政区域 | 济南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8日 17:3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22日 13: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楼 | ||
| 预算金额 | ¥2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警官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1-82081677-233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济南市高新区机场路36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警官、0531-82081677-2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18596098629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永康 | ||
| 附件: | |||
| 附件1 | 磋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宣传服务项目.pdf |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楼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LD2021CS05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 节能、环保要求 |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对于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认证信息查询截图;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填报《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对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类别,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认证信息查询截图。对供应商提供的认证信息与相关指定网站公布的信息不一致或超出有效期的,不予评审优惠;对认证信息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鲁财库[2007]32 号、鲁财采〔2019〕39 号的文件指示,给予认证产品评审优惠: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给予 5%加分。 (2)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给予 5%加分。 (3)环保产品价格给予 5%加分。 (4)环保产品技术给予 5%加分。 4、报价部分加分:提供的货物品牌、型号以及制造商等信息必须与环境标志产品依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一致。 加分计算方法:报价部分加分=报价部分总分×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总报价中所占比例)。 技术部分加分:技术部分加分=技术部分总分×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总报价中所占比例)。 重要提示: (1)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若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情形的,须将相关证明文件制作于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所涉及的相关证件原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的,将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
| 2 |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从业人员声明函》,未按照要求提供或不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不给于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报价,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评审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和结算价格。 2、小微产品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3、如发现供应商未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从业人员声明函》,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
| 3 |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有关政策 |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4 | 残疾人企业 |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且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 说明: (1)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收社会监督。 (2)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将其放入资格审查文件内;若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则无需要提供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必须为未列入“信用山东”或“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9日 至 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楼财务室)
方式: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说明: ①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或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的公证件,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且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 ②未按要求报名的报名无效。 ③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机场路369号
联系方式:黄警官、0531-82081677-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18596098629
联系方式:王永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警官
电 话: 0531-82081677-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