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心县公安局宣传品及资料牌匾印制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纸、纸制品及印刷品/印刷品/其他印刷品 |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同心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0日 18:4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31日 15:00 | ||
| 开标地点 | 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 ||
| 预算金额 | ¥6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95630100 |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吴忠市同心县新区庆王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成 095380221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硕 18295630100 | ||
| 附件: | |||
| 附件1 | 公安局招标文件-8.10.docx | ||
| 附件2 | 报名回执单(1)(2).xlsx | ||
项目概况
同心县公安局宣传品及资料牌匾印制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B-2021-034
项目名称:同心县公安局宣传品及资料牌匾印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B-2021-034
项目名称:同心县公安局宣传品及资料牌匾印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80000
最高限价(如有):68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 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同心县公安局宣传品及资料牌匾印制采购项目 | 其他印刷品 | 1 | 为加强我局公共安全宣传、各类牌匾制作、内部资料印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杜绝铺张浪费,减少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我局研究决定采购公共安全宣传材料印制(禁毒、电诈防范、交通安全、治安管理等)及内部资料、制度牌匾制作等系列学习宣传用品。 | 68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68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原件);若投标单位2021年成立,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8)供应商须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8-10 至2021-08-16 18: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8-31 15: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同心县公安局 |
| 地 址:宁夏吴忠市同心县新区庆王街 |
| 联系方式:0953802210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 称: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
| 联系方式:18295630100、0953-652848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成 |
| 电 话:09538022108 |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硕 |
| 电 话:18295630100、0953-6528480 |
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8-1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原件);若投标单位2021年成立,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8)供应商须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0日 至 2021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心县公安局
地址:宁夏吴忠市同心县新区庆王街
联系方式:马成 09538022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联系方式:杨硕 1829563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硕
电 话: 1829563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