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化摩托车考试场新建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行政区域 | 凌源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2月16日 16:1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2月17日至2022年02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凌源正大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3月09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凌源正大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淼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21-7958169 | ||
| 采购单位 | 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凌源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春山、0421-68219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凌源正大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凌源市龙泰豪府10 楼9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淼、0421-7958169 | ||
项目概况
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化摩托车考试场新建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凌源正大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ZD20220204
项目名称: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化摩托车考试场新建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场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
最低限价: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50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新建及其相关服务。3.2供应商须出具自有土地或者租赁土地(租赁期限不少于三年)证明材料。3.3供应商须出具环境评估报告。3.4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7日 至 2022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凌源正大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凌源正大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自有土地或者租赁土地(租赁期限不少于三年)证明材料、环境评估报告、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提供社会保险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套。
以上任何一项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3、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凌源市
联系方式:马春山、0421-6821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凌源正大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凌源市龙泰豪府10 楼9层
联系方式:李淼、0421-7958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淼
电 话: 0421-795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