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重点人群免费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台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13日 18:5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4月25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3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鹭、何丹萍、汪俊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666679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181号(尤溪洲公交总站旁)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先生 0591-8389994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鹭、何丹萍、汪俊飞 0591-83666679 | ||
项目概况
基本公共卫生重点人群免费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XM-CS-2021001
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重点人群免费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最高限价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基本公共卫生重点人群免费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项目 | 1(年) | 350000 | 290000 | 350000 | 7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服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明细 | 描述 |
| a1投标函 | 1、报价人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报价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报价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 a4财务状况报告 | 1、报价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若报价人提供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等内容的,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书原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1、报价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因疫情影响,报价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根据疫情期间供应商可以缓交税款的规定,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纳税证明。 4、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1、报价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因疫情影响,报价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7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系因疫情原因可以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导致无法提供疫情期间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报价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 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报价人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 a11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 | 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 至 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1、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公对公汇入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同时将汇款凭证及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内容应含:参与投标的项目编号、报名登记时间、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合同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及固话)、传真(若有)、电子邮箱】填写清楚后加盖供应商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fjhsxmgl@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账户信息
| 磋商文件购买费用、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 |
| 银行账号:117010100100458598 |
| 特别提示 |
| 1、报价人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2、报价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价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181号(尤溪洲公交总站旁)
联系方式:叶先生 0591-83899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7层1503室
联系方式:林鹭、何丹萍、汪俊飞 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鹭、何丹萍、汪俊飞
电 话: 0591-8366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