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标准化执法能力提升及运行维护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00-013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生态环境标准化执法能力提升及运行维护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002包无人机取证设备部分内容变更,具体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页中“11.3 样品或演示”的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由“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产品,提供对应样品,检查时对材质及颜色、机身轴距(展开)、机身重量(含电池)的技术指标进行核验。”变更为“按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产品,提供对应样品,检查时对材质、机身轴距(展开)、机身重量(含电池)的技术指标进行核验。”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3页和第65页,品目无人机取证设备的技术要求中“(一)无人机飞行器”中“★1、材质及颜色:主体机架采用四旋翼,水平折叠机臂,碳纤维材料结构,主体颜色橙色(提供投标样机作为评标依据)”变更为“★1、材质:主体机架采用四旋翼,水平折叠机臂,碳纤维材料结构(提供投标样机作为评标依据)。”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3页,品目无人机取证设备的“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的“招标文件要求”增加如下条款:
(四)其它要求:
1、同时支持2倍光学变焦、3倍数码变焦,在远处获取清晰的影像。
2、底部新增LED补光灯,在低光环境下自动开启,协助视觉定位,并保障安全降落。
3、内置内存可启用密码锁。
4、在执行隐蔽任务时,可关闭机身所有LED灯,避免吸引注意力。
★5、标配静音桨。
6、独有密码保护,保障数据安全。
7、自带探照灯、喊话器及夜航灯
★8、电池加热功能低温环境下保障飞行功能。
★9、自加热智能飞行电池×2、车载充电器×1、电池管家×1、电池-充电宝转换器×1、螺旋桨(对)×2、单肩包×1
二、本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的附件3评分细则部分内容修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1年04月22日9时30分”变更为“2021年04月2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7日 14时3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2、电子投标文件按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规定制作上传,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解密环节,供应商可自备笔记本电脑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68号
联系方式: 张晔 024-24857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 024-25158333转8131、8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巍、邵静
电 话: 024-25158333-8130、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