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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金山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两江两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管网CCTV检测清疏项目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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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两江两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管网CCTV检测清疏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余市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6日 01:23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4日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庆庆
项目联系电话18079093532
采购单位新余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余市仰天东大道市体育中心游泳馆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90-6422582
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金山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市规划设计院正对面(北湖公园东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90-6362588

新余金山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两江两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管网CCTV检测清疏项目的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JS2021-XY-J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两江两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管网CCTV检测清疏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二谈 判 须 知”中“(五)开启与评审”“第26.3.2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服务)的,必须同时提 供货物(服务)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现变更为:“26.3.2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服务)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服务)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余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余市仰天东大道市体育中心游泳馆2楼

联系方式:0790-6422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余金山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市规划设计院正对面(北湖公园东门)

联系方式:0790-6362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庆庆

电话:1807909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