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侯县公安局窗帘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室内装具/窗帘及类似品 |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闽侯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05日 18:0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胡工、 方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84794588 059183715389 | ||
| 采购单位 | 闽侯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闽候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主任1380953178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桔园4路永辉对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工、 方工 18084794588 059183715389 | ||
项目概况
闽侯县公安局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桔园4路永辉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MHZB(XJ)003
项目名称:闽侯县公安局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项目内容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总价最高限价 (元) | 保证金(元) |
| 1 | 闽侯县公安局窗帘采购项目 | 详见第四章 “询价内容及要求” | 1批 | 110000 | 2200 |
合同履行期限:以业主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材料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至 2021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桔园4路永辉对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桔园4路永辉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桔园4路永辉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期限内,潜在投标人购买询价文件应填写《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中复印件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询价文件时的公司名 称、被授权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 称、被授权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询价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候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联系方式:陈主任13809531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天泽江鼎金爵苑48座2701号桔园4路永辉对面
联系方式:胡工、 方工 18084794588 059183715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方工
电 话: 18084794588 059183715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