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寓楼窗户改造工程 |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 采购单位 | 物资采购站 | ||
| 行政区域 | 保定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8日 21:3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保定市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20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河北省保定市 | ||
| 预算金额 | ¥109.6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5985464 | ||
| 采购单位 | 物资采购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宁 0312-598546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概况
公寓楼窗户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保定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ZLBK-G1010
项目名称:公寓楼窗户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0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公寓楼窗户改造工程(2021-JLZLBK-G1010) 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主要是对家属院4、5、6号楼现有的塑钢窗户改造为断桥铝窗户。
2.2建设地点: 河北 省(市) 保定 市 / 区(县)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估算价: 109.6 (万元)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
2.6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含)或以上 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含)或以上资质的国内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建造师以上(含)职业资格证书。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8 月 4 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 本单位(详情请电话咨询)进行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8 月 4 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00,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
3)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开具的新版开户证明。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只有报名资料齐全、格式正确、内容清晰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保定市(我部营区) 。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李宁
电 话:0312-5985464
传 真:0312-5985278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含)或以上资质的国内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建造师以上(含)职业资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9日 至 2021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方式:详见公告原文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物资采购站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
联系方式:李宁 0312-598546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
电 话: 0312-5985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