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儿童学园清洁用品采购 | ||
| 品目 |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清洁用品/其他清洁用具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儿童学园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30日 22:4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5月30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彭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803505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儿童学园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8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老师0591-875227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婷0591-8780350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TZBJ-20210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儿童学园清洁用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其他详见谈判文件。”更正为:“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二、删除“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增加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1)根据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价格部分的评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投标人须如实提供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价格部分的评审。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10%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价格部分的评审。投标人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评审优惠。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评审时优惠不予叠加。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四、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2021年6月2日下午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6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与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儿童学园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89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0591-87522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彭婷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婷
电 话: 0591-8780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