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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宁夏第五人民医院安装污水预处理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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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第五人民医院安装污水预处理设施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环保监测设备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04日 22: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05日至2021年10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街景悦苑(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7: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街景悦苑(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4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乾
项目联系电话13995329299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梦莹0952-3817235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嘴山市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E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乾13995329299

项目概况

宁夏第五人民医院安装污水预处理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北侧E5-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鹏程飞招(采)【2021】第047号

项目名称:宁夏第五人民医院安装污水预处理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疗废水预处理系统

数量

单位

 招标要求

1

医疗废水预处理系统

6

一、技术指标

1. 处理后的水质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规定

2. 处理量:≥4m³/d

3. 设备电源:220V/2.2kw

4. 工作环境:5~50℃

5. 运行方式:全自动运行 无人值守

6. 控制方式:全自动控制

  • 设备外形尺寸:不大于长*宽*高=2m*2m*2m

二.技术参数

1. 设备结构材质:系统模块化设计,设备外壳采用高强度碳钢钢板焊接成型腐处理,为一体化设备,无其他外置单元模块;加药系统为地上安装

2. 设备内部单元模块耗材更换须简易、方便且安全环保;

3.无需土建施工,须满足实验室内部安装条件,占地面积小,美观大气;运行噪音≤45分贝;

4.废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必须为防腐蚀耐酸碱设备;系统为无人值守全自动运行;(响应文件需提供有关技术参数产品彩页、或者证明材料)

5设备处理能力须满足实验废水间歇式排放特点,确保废水高峰排放时设备达标排放;(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文件)

6.废水处理设备须配置内部废气引导排放处理装置,确保环境无刺鼻异味、无臭味;

7.模块有应急功能,保证设备因停电或出现故障时整体排水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9.设备运行不产生二次污染,出水稳定性好

10.控制系统智能且无人值守,电器元件采用优质品牌,具备超负荷、接地、短路故障保护功能(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文件)

11.设备耗材、药剂等为市场常规药剂,易采购;降低运行费用。

三.系统配置

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      1台

加药系统                1台

药剂与耗材              1年

操作说明书 合格证       1套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 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面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不提供信用中国查询信息)(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单位须是设备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具备废水处理资质,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5日  至 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北侧E5-2号)

方式:将上述申请人资格所要求的资料(PDF格式加盖公章)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pcf6294991@163.com,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街景悦苑(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街景悦苑(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杨梦莹0952-3817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E5-2号            

联系方式:王乾13995329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乾

电 话:  13995329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