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000-05014
二、项目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
三、采购结果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1年07月27日 14时39分20秒
废标情形: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桂娟、董秀兰、秦永辉、张欢、吴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东江路与盘山街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00米
联系方式:0427-2907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024-22825609
十、附件
采购文件:盘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食堂食材配送07.0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