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管道更换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管道更换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5563
项目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管道更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34,688.96
最高限价(元):1,834,688.96
主要工程量为:天棚拆除约12200㎡、新换天棚约1200㎡、恢复天棚约11000㎡、安装空调冷热水镀锌钢管约9796.64m、安装空调凝结水镀锌钢管约3442.6m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5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或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城区金沙江路36号六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新城区金沙江路36号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企业资质证书。
重要提示:
因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请供应商把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nycwz@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及时和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投递成功,默认发送该材料的邮箱为该供应商唯一联系邮箱,将通过该邮箱接收本项目相关文件,不得随意更改,以免沟通不畅。另提供两套所发送电子版材料的纸质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邮寄至代理机构作为存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铁岭凡河新区鸭绿江路77号
联系方式: 024-74856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月蓝湾F东2-6
联系方式: 15214212408
邮箱地址: lnycwz@qq.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亿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71120020004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1521421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