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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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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肥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
品目

工程

采购单位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合肥市公告时间2022年02月10日 20:21
评审专家名单
总中标金额¥2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合肥经开区锦绣大道3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肥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1AEEFZ00498

二、项目名称: 肥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五河路217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壹拾肆万元整(¥21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肥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

服务范围

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总

面积约44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与肥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保持一致,

远期规划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近期规划至2025年。

服务要求

规划内容:1、现状评估与风险评估;2、目标与战略;3、区域协

同发展;4、国土空间格局优化;5、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6、城

镇发展重点地区空间布局;7、综合交通体系;8、安全韧性与市政基础设施;9、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风貌塑造;10、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11、规划实施。规划成果要求:规划成果可分为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

服务时间

1、前期准备阶段(1个月)

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现状条件梳理和摸底调查。

2、规划草案编制阶段(3个月)

针对影响肥西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重大战略问题,开展战略研究和专题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方案,与县直、经开区各相关部门对接及征求相关意见,完成规划编制初步成果。

3、规划成果评审阶段(3个月)

向经开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汇报初步成果,与各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深化调整形成规划评审成果,

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规划成果报批阶段(3个月)

结合主要领导、相关部门、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提交相关会议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最终成果。规划最终成果需要根据肥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成果进行同步调整完善,要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最新要求及标准并通过法定机关批准。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划标准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里要求。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珊,王耀武,施征,高坤梅,韦邦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188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6883879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8841335【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肥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合肥经开区锦绣大道316号   

联系方式:0551-68992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法:0551-6883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话:0551-68838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