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12-00252
二、项目名称:2021年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钢大道东段159号
中标(成交)金额:7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辖段内2021年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包含水文分析、工程测量、河床冲刷计算、报告编制等费用)报告编制。(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要求:1.履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付款方式:各单项报告通过评审后支付对应单项费用的100%。(注:付款均为完成政府财务审批流程后一次性支付) 4.服务内容: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辖段内2021年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包含水文分析、工程测量、河床冲刷计算、报告编制及相关的观测监测等费用)报告编制。(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5.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验收标准及方法: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由采购人执行,同时签订“履约验收书”。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德喜、孙太刚、路成宽、尚春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1年水土保持方案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采购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5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024-2421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航中路25-1号(五楼)
联系方式:024-31695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24-31695917-853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最终版-水土保持及防洪评价编制招标文件-公开招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