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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司法局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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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我要查看 采购业主: 我要查看 招标公司: 我要查看
联系人: 我要查看 联系电话: 我要查看 通讯地址: 我要查看
截止日期: 我要查看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丰县司法局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永丰县司法局本级
行政区域永丰县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1: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1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永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预算金额¥29989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世
项目联系电话18779964656
采购单位永丰县司法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1226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79964656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永丰县财富广场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96-2583188

永丰县司法局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永丰县司法局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洪政采JXGH2021-C34

项目名称:永丰县司法局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897.00 元

最高限价:299897.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1F000502882永丰县司法局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采购项目23299897.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释义: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②提供经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自开标之日起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如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④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税务登记证书(多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及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注:①上述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②项目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08:00 至 2021年10月14日 09: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0月1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永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五、开启:

2021年10月1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永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厅,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将表格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3.所有外省入赣投标人员一律需持7天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禁止入场。开标前在测量体温时由招标代理核查健康码和行程码。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将另发补遗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丰县司法局本级

地址: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1226室

联系方式:18779964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赣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丰县财富广场86号

联系方式:0796-2583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世

电话:1877996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