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坡镇文山村荷花塘环境治理修复工程 |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龙华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14日 21:5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150.851196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邱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31989 |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冼夫人大道1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先生0898-655400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邱工0898-65331989 | ||
项目概况
新坡镇文山村荷花塘环境治理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C2021-119
项目名称:新坡镇文山村荷花塘环境治理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85119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85119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 | 新坡镇文山村荷花塘环境治理修复工程 | 项目本身 | 1 | 项 | 项目建设内容:原水渠清淤、原有排水渠清表及修复防水层、新建排水沟、挡土墙工程等。 项目建设规模:原水渠清淤长度约2973m、原有排水渠清 表及修复防水层2973m,新建U型给水沟长约为186m、U型排水沟长约为302m、挡土墙约为138m,新增φ600圆管涵2道、闸门1道、出水口(带阀门)1道、道路岔口加宽约为14㎡。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企业纳税证明和加盖税务机关征税章的企业社保费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投标人提供声明函)。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供应商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至 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2.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3.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冼夫人大道19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0898-65540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09房
联系方式:邱工0898-6533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工
电 话: 0898-6533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