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第五小学 |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2日 14:5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3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4月02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927990、18597590268 |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第五小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霞浦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主任0593-863967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小姐0593-2927990、18597590268;电子邮箱ndyszb@163.com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SZB-202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项号2资格标准中的“F、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现新增一项“③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
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请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邮件至我司邮箱回函确认本更正公告已收悉,否则视为收悉本更正公告并且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2日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回 执
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并知悉更正内容,特此确认。
注:请将此更正公告打印、盖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回执需完整发回公告内容,不能只发回执联,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回执的,视同该公告已收悉)
(公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第五小学
地址:霞浦县
联系方式:王主任0593-8639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海富豪世家3栋205
联系方式:林小姐0593-2927990、18597590268;电子邮箱ndys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 0593-2927990、1859759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