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程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300-03512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程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特种材料及大中桥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号
中标(成交)金额:113,91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国省干线养护工程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东林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临江路中段12-1号
中标(成交)金额:742,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3号
中标(成交)金额:3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特种材料及大中桥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服务类
名称:C17029999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服务范围: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特种材料及大中桥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验收完成之日止
服务标准:合格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国省干线养护工程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服务类
名称:C17029999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服务范围:监管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路面14项124.6公里及危桥改造工程2座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1、技术指标包括: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等要求。 2、验收标准:《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由采购人发起。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撰写。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3、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验收完成之日止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等要求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服务类
名称:C17029999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服务范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463.49米的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项目包括:水泥稳定材料、沥青混凝土、日常实体检测、鉴定检测、桥梁
服务要求:1、主要内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463.49米的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技术指标包括: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等要求。 4、验收标准:《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由采购人发起。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撰写。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验收完成之日止
服务标准:服务范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463.49米的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验收完成之日止 技术指标包括: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等要求。 验收标准:《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由采购人发起。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撰写。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付款方式及条件:供方按照需方下达的工作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检测工作,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通过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上级拨款进度付款。 维保期(质保期):1 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质量标准:合格。 响应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利华、王大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特种材料及大中桥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招标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08.65(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国省干线养护工程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招标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13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招标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2-4号
联系方式:0412-6862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卓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5号国贸中心
联系方式:024-23919371、13897983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子文、王东
电 话:024-23919371、13897983101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交通二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特种材料及大中桥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国省干线养护工程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东林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鉴定检测服务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img34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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