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兰县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司法局 | ||
| 行政区域 | 贺兰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2日 19:2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政府采购协会(中世e招)(地址:宁安大街德丰大厦2006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7月15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政府采购协会(中世e招)(地址:宁安大街德丰大厦2006室) |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治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39599986 |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司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贺兰县政务中心A座909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85837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城市1号国寿财险大厦(原三弦国际)16楼(湖滨街与凤凰北街路口)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3959998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YC)002110
项目编号: NXXL-【采】2021第18号
项目名称: 贺兰县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贺兰县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项目-第一标段 | 法律咨询服务 | 1 | 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400000 | |
| 贺兰县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标段 | 法律咨询服务 | 1 | 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400000 | |
| 贺兰县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项目-第三标段 | 法律咨询服务 | 1 | 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400000 |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12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文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宁财规发(2021) 2号)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原件);(2)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在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身份证明);(4)投标单位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包括养老、医疗)(原件);(5)未被“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07-02 19:22:59 至 2021-07-09 18:3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7-15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政府采购协会(中世e招)(地址:宁安大街德丰大厦20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07-15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政府采购协会(中世e招)(地址:宁安大街德丰大厦20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02日08:30起至2021年07月09日18:00到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现场报名。按照以上特定资格要求的材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注:(1)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此项目相关信息。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贺兰县司法局
地 址: 贺兰县政务中心A座909
联系方式: 0951-8583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城市1号国寿财险大厦(原三弦国际)16楼(湖滨街与凤凰北街路口)
联系方式: 13639599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佳
电话: 0951-858370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治宇
电话: 13639599986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 |
|---|
| 磋商文件(终稿)-法律顾问07-02.pdf |
代理机构: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