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2021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饶市广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行政区域 | 广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11日 01:20 |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日期 | 2021年10月12日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昌武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07036202 | ||
| 采购单位 | 上饶市广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大塘梅苑小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0703620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饶市风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丰区源溪路诚信驾校旁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79359720 | ||
上饶市风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2021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2021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 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 2021年10月12日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FCG-2021-013
项目名称: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2021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500041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饶购2021F000496642 |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2021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 1 | 项 | 29500041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为25年(包含建设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社会资本方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预审前二个年度(2019年、2020年)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申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预审前近六个月内(含预审会当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完税证明或其向税务部门的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或其向税务部门的转账凭证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税或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3日 至 2021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
方式:投标单位将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电子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840679501@qq.com),经核对后发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 3 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 号)第八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1年10月12日 14:30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 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七、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2日 14:30 (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盖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2、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询问。3、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一)、因目前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长时间聚集且有序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单位务必佩戴口罩提前到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各投标单位持手机用微信扫描《疫情期间行程查询码》,查询成功后方可凭疫情期间行程查询记录进入大厅,进行体温检测。(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1)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2)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3)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4)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5)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四)、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五)、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广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大塘梅苑小区
联系方式:13507036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饶市风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丰区源溪路诚信驾校旁
联系方式:15179359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昌武
电话:1350703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