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居民小区四分类集中投放设施)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04-002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东区居民小区四分类集中投放设施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变更:
原文件: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变更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
二、其他补充事宜变更:
原其他补充事宜第二条: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
变更为: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29日 08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认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电脑、CA认证等设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 024-24381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东二路8-4号4门
联系方式: 024-86856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贺
电 话: 024-8685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