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东城、凤城)建设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清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9日 21:5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20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 ||
| 预算金额 | ¥298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谢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3666006 |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半环北路向秀丽公园南门侧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363658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3-3666006 | ||
项目概况
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东城、凤城)建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802-2021-03795
项目编号:441802-2021-03795
项目名称: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东城、凤城)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东城、凤城)建设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垃圾处理服务 | 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东城、凤城)建设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880,000.00 | 29,8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所属期为2021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021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东城、凤城)建设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东城、凤城)建设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2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半环北路向秀丽公园南门侧
联系方式:0763-363658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联系方式:0763-366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小姐
电 话:0763-3666006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