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采购业主: | 我要查看 | 招标公司: | 我要查看 |
| 联系人: | 我要查看 | 联系电话: | 我要查看 | 通讯地址: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日期: | 我要查看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营口某部“书香军营”图书室建设项目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图书档案设备/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
| 采购单位 | 营口某部 | ||
| 行政区域 | 站前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09日 21:5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10月09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7-3638555 | ||
| 采购单位 | 营口某部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营口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0417-4838050转2931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营口市站前区民主里17-5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先生0417-3638555 | ||
| 附件: | |||
| 附件1 | 图书室采购招标文件.doc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JWLNYK-10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营口某部“书香军营”图书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不得为外资(港澳台)或中外合资企业,且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无《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第四条规定的八种情形的相关联企业的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供应商禁止以其他挂靠企业的名义从事本项目投标,如发现中标单位为挂靠单位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3.9.投标人对此次项目遵守保密承诺。
现更改为: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不得为外资(港澳台)或中外合资企业,且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无《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第四条规定的八种情形的相关联企业的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供应商禁止以其他挂靠企业的名义从事本项目投标,如发现中标单位为挂靠单位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3.9.投标人对此次项目遵守保密承诺。
3.10.以往辽宁营口某部任何项目中标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此次项目的投标。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将以下材料: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 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工作已满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人报名,资格审查期间内查询,新成立企业除外)。
注: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方便现场领取,可邮寄到代理公司,原件审查后返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某部
地址:营口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 0417-4838050转29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富隆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民主里17-53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0417-363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0417-3638555